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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
凤凰网财经讯5月31日,央行郑州分行公布的罚单显示,河南杞县农商行因违反反洗钱等多项规定被予以警告,并罚款61.2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
1.虚报金融统计资料;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资料;
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初次识别;
4.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
5.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6.未按规定填写《假币收缴凭证》;
7.未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8.未按照要求使用格式条款。
时任河南杞县农商行财务总监程景林对河南杞县农商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初次识别负有责任,被罚款1.1万元。
时任河南杞县农商行运营服务部经理张玉洁对河南杞县农商行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负有责任,被罚款1.3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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