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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融媒体5月6日讯(记者 倪晓颖)5月6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执勤人员在辖区梨园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青 A06***的商务车前后号牌不一致,执勤人员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停处置。面对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交代了自己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交通违法事实。
据了解,该车驾驶人为了逃避小区的停车费,没有租赁小区车位,通过其他平台购买了一副已在小区停车识别系统登记过的机动车号牌,悬挂于自己的机动车上,从而达到了不缴费进出小区的目的。核实情况后,民警依法收缴了非法车牌,暂扣该车辆,并对其依法作出严肃批评教育。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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